課程名稱 |
勞工法專題二 SEMINAR ON LABOR LAW(Ⅱ) |
開課學期 |
95-1 |
授課對象 |
法律學院 法律學系 |
授課教師 |
王能君 |
課號 |
LAW5043 |
課程識別碼 |
A21 U1670 |
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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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 |
2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選修 |
上課時間 |
星期三3,4(10:20~12:10) |
上課地點 |
社法研5 |
備註 |
與研究所合開先修科目:勞工法專題一(適用全校學生,含研究生)。 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總人數上限:16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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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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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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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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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勞動法雖然屬於新興的法學領域,但是也有百年以上的歷史,近年來法制度之變革在各國都是重要的課題。所謂「去管制化」、「規制緩和」、「規制改革」或「管制革新」等議題,在西方先進國家和日本的勞動法學中近年來有釵h的討論,邁入21世紀的台灣勞動法制也正處於一個重大的轉變期。本學期上課內容將以勞動法的基本問題或新立法為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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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目標 |
研究勞動法之基本問題和新課題。第一次上課時由授課教師發給教材(論文或判決),並指定同學針對教材做口頭報告(判決評釋或研讀心得報告)。每週上課指定1名同學做30到50分鐘的口頭報告,其他同學每週均有參與討論(包括發問)的義務。具備外文能力之學生可選擇英文、德文或日文的勞動法學文獻做研讀心得報告。其餘同學可自選題目作口頭報告或針對台灣的判決作評釋。
本課程中,除請精通外文的研究生研讀外文資料報告外國的相關問題以外,任課教師「必要時」亦將以勞動法學習者的身份,針對日本的相關文獻,作研讀心得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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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要求 |
本課程在選課資格上不設任何條件,歡迎對勞動法有興趣的同學參與本課程。但是期待選課的大學部同學或研究所同學都能夠對於勞動法有一定程度之理解,因此建議事先研讀勞動法或勞動基準法相關教科書。此外,第一次上課(2006年9月20日)將排定報告順序,因此請選課的同學務必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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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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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每週三 13:00~15:00 |
指定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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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指定嬝疙禤(c6a1)G上課時介紹。
建議參考書(置於圖書館法社分館):
1. 臺灣勞動法學會編《勞動基準法釋義》(新學林、2005年)
2. 中華民國勞動法學會《勞動法裁判選輯(一)》(元照、1999年)
3. 中華民國勞動法學會《勞動法裁判選輯(二)》(元照、1999年)
4. 中華民國勞動法學會《勞動法裁判選輯(三)》(元照、2000年)
5. 臺灣勞動法學會《勞動法裁判選輯(四)》(新學林、2006年)
6. 林更盛《勞動法案例研究(一)》(瀚蘆、2002年)
7. 黃越欽《勞動法新論》(瀚蘆、2002年)
8. 黃程貫《勞動法(修訂再版)》(國立空中大學、1997年)
9. 黃程貫編《勞動法典》(新學林、2006年)
10. 劉志鵬《勞動法理論與判決研究》(元照、2000年)
11. 菅野和夫『勞動法(第7版補正版)』(弘文堂(日本),2006年4月)
其餘參考書籍,於第一次上課時介紹。 |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No. |
項目 |
百分比 |
說明 |
1. |
期末書面報告 |
40% |
大學生:6000-20000字;研究生:8000-30000字。書面報告請於2007年1月17日(三)12:00以前以電子檔(*.doc或*.pdf)傳送給任課教師。 |
2. |
上課口頭報告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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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出席發言 |
30% |
缺席以兩次為限,且需事前向任課教師請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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